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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幼女与僧人(1 / 2)

原文如下:

其中金塔,国主夜则卧其上。土人皆谓塔之中有九头蛇精,乃一国之土地主也,系女身。每夜(则)见国主,则先与之同寝交媾,虽其妻亦不敢入。二鼔乃出,方可与妻妾同睡。若此精一夜不见,则番王死期至矣;若番王一夜不往,则必获灾祸。

这是九头蛇与国王的故事,前面已经说明。

当然有人会质疑他写这个故事后会不会被国王告他诽谤,他也说过是听当地人说。这也就拿他没办法了。

而这段就让人很惊讶了,而关于幼女破身的故事更是甚之。

本来想发原文,但觉得译文更加通俗易懂。

感觉这段故事就是诽谤道僧。

且看:

室女,《真腊风土记》专门有一篇用700字数的文字,来讲述真腊的“阵毯”习俗。

所谓“阵毯”,就是“富室之女,自七岁至九岁;至贫之家,则止于十一岁,必命僧道去其童身”。

当时,真腊上至官府下至黎庶,对适时去幼女童身之事皆甚为重视。

官府发文赠烛,父母须置办酒、米、布帛、槟榔、银器等“阵毯”之物。

一年之中,一僧只为一女行“阵毯”。

所谓“室女”,在中国是指未婚女子,在这里是指真腊十岁左右的幼女。

在这里,周达观记述了他在大徳丁酉(1297年)之四月初六的晚上所看到“阵毯”的情形。

僧人亲手为幼女去童身,纳于酒中,并取红点于父母亲邻之额上。

已经去童贞的幼女,父母就不再和她同睡,不再限制拘束她出入交往。

至于婚嫁,只是“苟简从事”,远远没有“阵毯”那样的隆重。

可见,在当时真腊人的观念中,女性之“阵毯”要远重于出嫁。

按照周达观的《真腊风土记》所传递出的关于当时真腊女性的信息就是:13世纪末的真腊女性,在10岁左右要受“阵毯”之礼以去童贞,真腊上下对此礼尤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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