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搁在往常,依着王小姐的脾气,若是最后没有拽着对方赔自己一件衣裳那定是因为她口才不及对方不得不铩羽而归,但今天她心情好,看谁都觉得顺眼,遂分外客气地摇头,“不是什么大事,回头洗一洗应该就没事了,说来也是我自己没注意。”
“小姐真是通情达理。”对方有一双漂亮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弯着,眼底似有碎光,娇娇俏俏的,瞧着似乎年龄不大。那女子盛情邀请王珊珊一起喝茶,“我原是要去永平坊的,想来是迷了路走错了。正好也走累了歇歇脚,小姐若是得空,我请小姐喝一杯?虽说小姐觉得不是什么大事,但弄脏了你的衣裳,我心里总是过意不去的。”
王珊珊今日穿的本就是梅子粉的衣裳,这绯色香粉落在袖口其实并不明显,也就是因着是新衣才有几分介意,她本不是和谁都热络得起来的性子,同一个陌生人坐在一起喝茶,想想都觉得尴尬,于是下意识就要婉拒。偏偏对方看起来是个自来熟的,二话不说拉着她就往里走,有些刺鼻的香味愈发浓烈,也不知道是哪里买的香粉,闻着让人一个劲地想要打喷嚏。
乡巴佬的东西果然上不得台面——彼时的王珊珊,一边如此腹诽,一边就这么被人拽着进了茶楼。
茶楼里的说书先生说的正是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少女失踪案,“现在的歹徒厉害得哟,都用药的哇!那种药闻着好闻的呀,做成香粉,小姑娘家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