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不能干点别的事儿吗?光看我的脚趾丫?”不好,被她发现了。
“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好像是欧洲哪个有名的美学家说的,今天,我信其然了。”
“法国雕塑家罗丹说的。我们中国人还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呢,莫非,你爱上了我的脚趾头?”
“我想起了小时候养蚕的时候,剪开缭绕着千丝万缕的茧来,里面的‘东南西北’像剥去了壳的早春的毛竹的笋尖,像清明时节刚从草丛中拔出的又白又嫩的藠头,还会向东,向南,向西,向北地摇动,带着神的旨意,虽然它没有眼睛,但比有眼睛的生命还更灵动,似乎带有来自天堂的仙气。”
“你的赞美,我的脚趾头可消受不起呵。”她狠狠地踩了他一脚,还用脚趾头狠狠地刨了一下他的脚背,他怀疑袜子被她刨破了丝。
“不过,你所说的藠头,是个啥东西?不会是在讽刺我吧?”
“哦,不敢,哪敢?藠头,就是《诗经》中的薤,具体什么诗句,我记不起了。不过,建安七子之一的曹植,写过一首《薤露》,里面有几句,写得很飘逸,好像很符合您脚趾头的气质。”
“哦,有这等事,背来听听!”
“背不出来,我向来是只观其大略,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只记得其中有几句:
天地无穷极,
阴阳转相因。
人居一世间,
忽若风吹尘。
愿得展功勤,
输力于明君。
是说天地之间,阴阳五行无穷无尽,我们生活在其中,却像时光的风,吹动人间的尘,瞬间便无影无踪。我愿意做你脚趾头下的一粒红尘,好风凭借力,送你上青云。”
“哈哈哈,哈哈哈哈……”安越笑得前仰后合,不停地跺脚扬膝,丝质T恤中的尤物,像两只受惊的小白兔,差一点就要跳出黑暗的牢笼,让他犯不可饶恕的错误。
他没有笑,而是举起了酒杯,伸了过去,对她说道:
“安老师,曹子建的诗写得再好,也没有现实中的意大利面和你斟给我的啤酒好,今天中午,真是一个跨越时光的中午,我从来没有感到这样的幸福,谢谢你,谢谢你的指导和调教。我干三杯,您随意。”
说完,他一干而尽,眼中,似乎有点儿红。他抓起酒瓶,又倒满一杯,一饮而尽。第三杯盛到一半时,酒瓶空了。
她从冰箱中取出一瓶,撬开瓶盖,说道:
“呵呵,诗兴大发啊,酒兴大发啊,曹植这个鬼才,没想到死后竟附体在一千七百七十年后的你的身上,世无英雄,世无英雄啊。不过,我给不了你什么,尊。”“子温”的温柔读音,在她的口中闪现,他看见了她迷离的眼神,秋波婉转,楚楚动人。
她拿过他的杯子,用标准的“杯壁下流”的方式,为他斟满刚才的半杯。
他抓过杯肚,仰颈而尽。
这一杯,她不再那么讲究,而是从空中直接倒下,倒一口,停一下,倒一口,又停一下,停停倒倒,又斟满一杯,跟刚才的一样,没有多少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