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小说>中国近代轰动案件> 第221章 色魔叩开地狱之门,1977年石首县肖吉桂系列流氓强奸大案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21章 色魔叩开地狱之门,1977年石首县肖吉桂系列流氓强奸大案(1 / 2)

1977年10月24日,湖北荆州石首县(1986年5月27日,撤销石首县,设立石首市)绣林镇给人一种威严、肃杀之感,流氓、强奸犯肖吉桂将在这一天被执行死刑。

上午8时,随着一辆带有高音喇叭宣传车的开道,由10辆囚车、警卫车组成的行刑车队驶出县公安局看守所,直奔大垸公社公判会场。原定召开一万人规模的公判大会,但由于肖吉桂在当地的民愤实在太大了,大会会场涌进了3万多名群众,争相目睹这个罪大恶极犯罪分子的最后下场。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陈庭长在会上宣读判决书:罪犯肖吉桂道德败坏,流氓成性。1967年至1975年春,肖犯不分老少,不择场合,采取翻窗、撬门、“说亲”等手段,先后强奸妇女13人,奸污妇女8人,强奸未遂的22人。手段卑鄙,情节恶劣。除此,肖犯还从1962年至1974年,单独和伙同他人盗窃14起,盗窃生猪2头、手表1块、板车1辆、粮票145斤、布票45尺,以及各种衣物等40余件。1969年伪造公章、证明,在外流窜……,判处流氓强奸犯肖吉桂死刑,立即执行。

刑场设在沙滩子堤外,随着3声清脆的枪声,肖吉桂嘴啃泥,结束了他33年罪恶的人生。面对肖吉桂的伏法,当地群众拍手称快。人们纷纷说道:“见鬼”(肖吉桂浑名“肖见鬼”)今天真的见了鬼,今后我们白天不怕鬼来偷,晚上不怕鬼撬门。

肖吉桂强奸案是当时石首最大的一起强奸案,就是在今天也十分罕见。在6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的肖吉桂为何能频频将罪恶的黑手伸向当地妇女并使罪恶隐瞒了近10年之久?

肖吉桂其人肖吉桂,1944年出生,公安县罗家湾人,后移民石首大垸公社联合大队。肖吉桂兄弟4人,父亲早逝,母亲在武汉随二儿子住,肖吉桂独自一人住在石首。由于他天性顽皮,无人管教,长大后好吃懒做,打牌赌博,盗东扒西,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是当地有名的“二流子”、“无赖”,也被人无奈称为“鬼见愁”。

肖吉桂结过6次婚,其中5次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这全因为他虽然论正才满腹空空,但却有着徒有虚表的外貌,高高的个子,白净净的皮肤,为人能说会道,甜言蜜语,很会讨女人喜欢,加之单身一人,无牵无挂,走到哪里都可以落户,于是迷惑了一些人,屡屡在邻近县市上门入赘。但不出几天他便原形毕露,在女方家里多则大半年,少则一个月便被人扫地出门。的确,人家招女婿都是为了能引来一个会操劳持家,又肯吃苦耐劳的当家人,面对肖吉桂这个横草不拈,竖草不捏,好吃懒做,打牌赌博,又对岳父岳母恶语相向,对姨姐姨妹不怀好意的“大爷”,谁也养不起,怕招来灾祸啊!

然而,肖吉桂也有他的鬼主意。1971年他到宜昌地区宜都县参加“三线建设”时,结识了枝城化肥厂一名女青年,凭着三寸不烂之舌,竟将这名国营女职工骗到石首大垸,并结了婚生了孩子。但婚后女方逐渐认识到了肖的本质,在忍无可忍的状况下,带着孩子回到了宜都,肖吉桂又成了光棍一条,直到肖吉桂案发后伏法,女方也未回来。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