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长的,愿意看的全看,不愿看的看看倒数第三段,便可知和尚在赣南搞靛蓝,绝不是无中生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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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明朝经济史》之明中叶的土地兼并与赋役制度改革】
流民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落后的生产方式和频繁的自然灾害造成了百姓的积贫积弱。天下赋敛横流、徭役如山,收田之入不足以缓公府之追求,养马困于责驹、煎盐困于赔课、近王府则困于侵夺、近戚里则困于恣睢,地当孔道、祗应为之害,土产之物、贡献为之害。由此使明代流民规模越来越大。流民成分复杂,决定了其流向和存在形态各不相同,因此造成的社会影响比前代更深刻、更久远。我们从流民的职业和地域的流向来探讨这一问题。
从流民的职业流向分析:流民逃亡后转死沟壑,困顿挣扎,飘泊异乡,或大户苞荫,投豪势官民为家人佃户行财行理者;或僧道招诱,成为其佃客;也有的流入城镇,被豪匠冒合,转而从子专于贩易佣作者.另外还有的投充军营为军囚牵引或被屯营隐占;当然也有船居荡浮,甚至出海谋生的。
但有一个共同点,即摆脱了对国家的人身依附,成为相对独立的人。这对商品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发展无疑是非常有利的,但对于封建统治者来说,流民的逃亡,小则影响朝廷各部的常课,大则破坏政权的经济基础和军备边防。
农民的逃亡,一方面使土地荒芜,兼并之家乘时贱市流民田,土地兼并越来越激烈,国家控制的土地越来越少。另一方面人口的逃亡增加了未逃户的负担,因为粮存难办,以故丁逃而累及于户,户逃而及于甲,人不得不尽甲而逃。我们知道,封建国家赋役科差制度是以严密的人口和土地控制为基础的,百姓逃亡使国家赋役征收陷入窘境。军户的逃亡则直接威胁边疆的稳定。至于匠户、灶丁的逃亡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明政府的财政危机。况且,由于流民生产资料缺乏,生活异常困难,因此铤而走险、揭竿而起的不乏其例,社会更加动荡不安,封建统治秩序受到严重冲击,流民成为明王朝的腹心之疾。
在这种情况下,明政府不得不采取各种措施,堵疏兼用,制止流民发展。正统元年,明政府造《逃户周知册》,核其丁粮,送报巡抚,无论遣返原籍或是附籍当地,俱得纳税服役,试图把流民重新纳入封建的政治经济秩序之中。正统二年颁行《挨勘流民令》,令勘籍、编甲互保,属所在里长管辖之。正统四年,在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广等流民出没较多的几省增设抚民佐二官,归本者劳徕安辑,给牛、种、口粮。正统五年采纳巡抚于谦建议,下令复流民复业者税,景泰二年又申隐丁换户之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