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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此何非彼何(1 / 2)

前些篇幅,写了盐商,写了扬州瘦马,可能读者以为我写的春江府是扬州府,但是不是的。

因为是小说,肯定很多虚构的地方和事件,以及人物,包括地名,读者不必对号入座。

写何知府从一个品质良好的优秀官员,变成了一个绑票案的主谋,着实可惜。

可是,这是真实的人性,如果你很懂的官场,你会更惊叹很多官员变质的过程之快,从一个优秀有作为的官员最后沦为罪犯,有时就是一念之间,这样的人和事情很多很多……

他们可能为官之初也都是一腔抱负,可是,敌不过人性的贪婪,欲望,名利的渴望,更大权力的渴求,金钱和女人的诱惑。

这,合乎逻辑,五千年读史,不过功名利禄……

但是在晚清时期,扬州府的知府也姓何,确是一个值得敬仰的好官,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这个人。

我这个小说里就详细介绍一下,给为官的做个榜样,此何非彼何。

何乾元是从好变坏的,是虚构的人物,他身上集中了很多官员腐败变成罪犯的影子,是个综合体。

而这个晚清时期扬州知府也姓何,他叫何金寿。是个写进历史的清官,并未同流合污,而是为官楷模,为人敬仰。

铜为鉴,正衣冠,人为鉴,知兴替!

史载:何金寿初到扬州,正值灾荒之时,农业歉收。他便从官府钱库中借出钱款,用以赈济抚恤灾民,并创立了典质之法。

这种典质之法,就是准许灾民将耕牛作为抵押,换取一定数目的钱款来购买粮食,以度过灾荒。

当时,何金寿共用这种方法收典耕牛400余头。到了第二年春天,他不取分毫利息,让农民用同样数目的钱款将耕牛赎回,使农民得以及时播种。

后来,扬州城内有一处名叫“同益典”的典当行毁于火灾,在此典当东西的市民个个人心惶惶,一时议论四起。

原来,这个典当行的主人是合肥的张某,他和军机大臣李鸿章是亲戚,声势煊赫,人们担心他对火灾中损失的东西会不予赔偿。

何金寿得到消息后,亲自前往勘察,将详情据实报给上级官府。

经何金寿勘察发现,火灾是由同益典的员工自己不慎引起的,因此应该责成典当行按照所当物品的半价向入当的百姓赔偿,不得抵赖、克扣。

上级官府见何金寿上报的情况有实有据,便批准了他对典当行提出向百姓半价赔偿的要求。

扬州城的百姓听说此事之后,齐声称赞何金寿是“不畏强梁、主持公道”的好太守。

1882年夏天,扬州又一次发生特大旱灾,何金寿想尽各种方法来帮助缓解旱情,与百姓共同抗灾。

为了求雨,何金寿甚至按照民间传说中的求雨之法,穿着官服,打着赤脚,顶着七月似火的骄阳,一次次到各地的农田内向上苍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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