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检方必须明确且详细地说明将其拘留、逮捕的依据究竟是什么。
其二,把杀人案发现场找到的所有指纹以及其他遗留物品全部提交给法庭。
其三,公开审讯他本人以及另外两名被告人全过程的录音与录像资料。
其四,提供证人被关押在县看守所取证期间的完整录音及录像文件。
其五,请专业机构对他因遭受刑讯逼供而导致的身体损伤情况进行全面的伤情鉴定。
这五个条件竟然全部石沉大海、杳无音讯!这些人简直就是刁蛮无理之徒啊,如果不用一些特殊手段来整治他们一下,恐怕是难以让他们服软听话了。毕竟常规方法对这群人已经毫无作用了,必须要想出一些别出心裁的策略才行啊!
不然的话,我们只会被他们一直牵着鼻子走,永远也无法解决问题。所以说,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赶紧制定一个有效的计划,用雷霆万钧之势给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一点颜色看看!只有这样,才能彻底震慑住他们,让他们知道我们可不是好惹的!同时也要让其他人明白,跟我们作对绝对不会有好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