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作为规范人民法院设置、组织和职权的基本法律,法院组织法规定了人民法院以何种组织形式开展(民事)审判活动以及审判组织在(民事)诉讼中的职责;作为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活动的行为及职责作出规定。因此,两部法律在人民法院的规定上存在交叉内容。从理论角度分析,交叉内容应当是一致的。但由于分属不同法律部门,且发展亦不同步,因此,现阶段两部法律的交叉内容有相异之处。立法上的差异给人民法院进行民事审判及当事人参加诉讼造成了困扰。在锚定法院组织法与民事诉讼法关系的基础上,对交叉内容进行分析、厘清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而提出消弭差异的建议,以供立法完善时参考。
【关键词】法院组织法 民事诉讼法 审级制度 审判组织 审判委员会
文章来源:《政法论丛》2023年第4期
因篇幅所限,省略原文注释及参考文献。
作为规范人民法院设置、组织和职权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简称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以审判组织的形式从事(民事)审判活动,同时也规定了审判组织在(民事)诉讼中的组成方式和职责分工等。而作为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基本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在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行为应当遵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规范上看,两部法律在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内容上存在交叉;从理论上分析,两部法律的交叉规定虽然角度不同,但基本内容和精神应当是一致的。同时,通过对比发现,两部法律在交叉内容的规定上也有一些差异,而差异之处也不只是表述上的区别。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两部法律规定的差异给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带来了一些困扰,也给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造成了一定不便。
一、法院组织法和民事诉讼法之关系分析
法院组织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关系是分析两部法律中交叉内容的基础,学界也对两部法律的关系有过相关论述,从理论上分析,二者关系如下: